为了做好体育学院2024年体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保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重庆工商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精神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与组织管理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专业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考察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复试全过程坚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接受社会考生监督,确保考试、录取过程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复试中的专业理论测试、综合面试(综合素质考核)、英语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按复试成绩计分办法给出成绩。
5.坚持复试试题安全保密原则。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6.凡有亲属报考我院相关专业的教职工,不得参与该专业的复试工作。
(二)复试录取的组织管理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督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体育学院复试录取小组,负责对体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协调管理,制定专业复试具体办法及复试程序,具体实施面试等方面的考核工作。凡有亲属报考本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干部,不得参与该专业的复试工作。
复试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将该资料上交研招办,在纪委人员监督下封存至少一年备查。
二、复试录取的工作安排
(一)参加复试考生的确定
学校2024年体育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对象是参加该年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复试者的初试成绩须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2024年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A类地区)。同时符合重庆工商大学2024年体育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凡初试上线者,由分数从高至低通知考生复试。
(二)关于复试资格审查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准备以下材料,于3月26日(星期二)09:00-12:00到体育学院一楼105副院长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
1.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或初试成绩单;
2.身份证原件(军人证);
3.往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
4.在“学信网”上按以下要求【(1)-(3)】打印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
(1)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学信网上不能查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6.本科毕业论文或初稿、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等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考生现实表现材料表》(学校研招办网页“资源下载”栏可下载,如无法提供,请作出书面说明,并在拟录取后,按要求填写邮寄至学院;
8.若是定向、委培或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毕业后回原单位的需考生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等;
9.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身份参加复试的还应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由权威部门提供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因此不能参加复试。
(三)关于复试方式
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四)关于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复试,于3月26日至3月27日进行。第一志愿复试生资格审查相关资料提交时间,专业理论测试时间、综合面试时间、英语面试时间与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如表1所示。
表1 复试时间及内容安排
(五)关于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思政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的内容主要包括四部分,即专业理论测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理论测试:专业理论测试《体育概论》,考核学生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及应用情况。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体育心理学与体育科研方法,考核学生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及应用情况。
(3)综合面试:考核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学生的人文素养、思辨能力、专业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能力,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和能力。
(4)英语面试:由教师进行口语、听力考试。
(5)专业技能测试:考核学生体育技能水平。
2.复试方式
(1)专业理论测试:3月26日14:00—15:30考生进行《体育概论》测试,采用现场闭卷考试进行。
(2)考生于3月27日08:30—18:30进行综合面试、英语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3)综合面试: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1)考生随机抽取试题作答。2)考官围绕专业知识等内容进行提问。
(4)英语面试:英语面试分英语听力、口语表达,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5)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到体育馆或南区田径场等场地,在足球、篮球、排球、健美操、武术、羽毛球、乒乓球、网球项目中选择一个项目,根据考试要求进行展示,面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技能情况进行现场测试、打分与记录。
以上各项考试,单项不合格或总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
拟录取后学校将对考生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在特殊情况下,各培养单位可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考生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4.复试思想政治考核
对复试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查。
(六)关于初试、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1.复试计分方式:
复试环节分为四部分,即专业理论测试、综合面试、英语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每环节均按满分100分计,且按以下比例折算成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1)专业理论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
(2)综合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50%;
(3)英语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10%;
(4)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
2.总成绩计算方式:
(1)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总成绩=(初试总分×1/5)×60%+(专业理论测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50%+英语面试成绩×1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40%。
3.复试结果由学校研招办根据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意见确定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院网站(https://ped2014.ctbu.edu.cn)上进行公示。
三、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办法
(一)录取标准
1.硕士生录取工作必须贯彻按需招生的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根据学校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初试分数线,在考生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总)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2.当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英语成绩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再相等,按照初试专业成绩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3.如拟录取学生中有自动放弃的,按入学考试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拟录取。
4.在指标范围内,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经复试合格后予以录取,余下名额接收调剂生。
5.对符合录取要求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录取。
(二)如有下列情形的,学校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包括单科不合格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入学体检不合格者,按上级有关文件处理。
6.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加强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或发现在复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确定,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2.拟录取名单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若上级主管部门或考生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提出异议,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将督促各学院(研究机构)复试录取小组进行复议,并写出书面报告。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院研究生的复试录取采取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的方式进行,对复试录取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复议,办法如下: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领导责任,各复试录取小组对复试录取的结果负直接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都会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
投诉和申诉联系电话:学校纪检监察室023-62769741;学校研招办023-62769448;学院电话:023-62769914。
五、其 他
(一)收费标准:同等学力考生250元/人,其他考生150元/人。考生通过我校财务系统缴纳;
(二)涉及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等考生的复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三)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培养、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均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签订协议书。
(四)如有疑问,请致电023-62769914郑老师。
(五)考生凭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准考证与身份证进校。
(六)本方案解释权在体育学院。
重庆工商大学体育学院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