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入党积极分子是党的后备力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是做好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一)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1、本人向党组织自愿提出申请,并建立学习、教育记录本;

2、对于未提出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生产、工作骨干,党支部应注重吸收他们参加党的一些活动,使其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二)党支部建立考核记录卡

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志,党支部要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半月内找其谈话,并建立考核记录卡,经常对其教育引导。

(三)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对于向党支部提出申请,各方面表现突出,具有培养、教育前途的同志,要经党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四)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为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由党支部统一保存。

(五)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

1、党支部或党小组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学习和有关活动;

2、入党积极分子多的单位可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3、党支部给他们分配一定社会工作;

4、举办业余党校,对他们进行定期集中培训。

(六)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

1、党支部要经常与积极分子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勉励上进;

2、培养联系人每学期对其全面考察一次,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培养考察情况栏;

3、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支部或联系人汇报思想、工作情况,书面思想汇报每学期至少一次。

(七)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

对写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参加过业余党校集中培训并取得结余证书者,在广泛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集中讨论统一,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八)党支部进行政审

1、政治审查内容: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入党动机、思想、工作表现情况、在“文革”中和89年政治风波中的表现情况,以及家庭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2、政审的方法:可通过与本人谈话、查阅档案、召集党内外群众座谈、了解,社会函调、外调等方式进行。

3、党支部写出全面审查报告(综合考察意见)。

(九)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

1、院党总支对党支部列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进行预审,主要审查其培养、教育、考察和政审的材料是否齐全,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其入党的意见等。

2、预审时党支部负责上报的发展对象的材料有: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培养、教育记录本,荣誉证书,业余党校结业证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支部综合考察意见,政审函调材料,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纪录,(是学生的还应有团支部推荐意见,学习成绩等);

3、政审合格,才能发展。

(十)填写《入党志愿书》

1、党支部对经过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要精心指导其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审阅;

2、入党介绍人认真填写个人建议;3填写《入党志愿书》的格式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

二、接收预备党员程序

党组织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办理。

(一)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

接收预备党员的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才能召开,会议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其议程为:

1、宣布开会,报告出席人数,提出会议要求和内容;

2、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3、介绍人分别介绍情况,并发表个人意见;

4、院党总支通报综合考察情况,并提出是否发展的意见;

5、与会党员进行大会讨论,以申请人进行评议;

6、到会正式党员进行表决,支部作出决定;

7、申请人表明态度;

8、大会主持人作会议总结。

(二)填写党支部决议

1、党支部填写支部大会决议时应通过决议日期,决议的大体内容等,应到会和实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数,在表决内容中应注明其主要优缺点;

2、表决时,同意和不同意的人数,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可通过;

3、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上报工委。

(三)党组织审批

1、院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的全部材料进行审议,并召开工委委员会会议讨论,同意后签署意见上报党委组织部;

2、党委组织部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主要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思想、工作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掌握情况进行抽查。

3、校党委审批。

三、党支部对预备党员的继续教育、考察和转正

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是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解决发展对象从思想上真正入党的途径。党支部应按党章要求、严格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

(一)党支部与预备党员谈话

1、党支部接到党委对预备党员的批复后,在一周内与预备党员谈话,介绍支部情况,提出今后要求;

2、编入相应党小组参加组织活动;

3、填写《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写实簿》,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二)预备党员的继续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对预备党员采取交任务、压担子等方法,让其在实际工作中进行锻炼,并通过听取相互信任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进行考察;

党支部每季度要对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表现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相互信任谈话指出;预备党员要经常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情况,每学期向党支部写一份思想、工作等方面的书面思想汇报。

(三)预备党员的转正

预备党员期满,应由本人主动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审请;

党支部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报告交支部大会审议;召开接收预备党员转正大会,及时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四)预备党员转正的会议程序

支部书记召开党员大会,预备党员向大会汇报自己的情况,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或党小组介绍预备期间工作、思想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报告交支部大会审议召开接收预备党员转正大会,及时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五)党组织审批

院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召开会议讨论审议,同意后鉴署意见上报党委组织部;校党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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